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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 关于设立瞿塘潮诗词奖项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23-08-15 14:27:00 来源:中华诗词学会 分享

经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2023年7月在奉节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,设立“瞿塘潮诗词评论家”奖项和“瞿塘潮诗词论文杜甫杯”奖项。现将奖项评选办法有关事项公布于下:


(相关资料图)

一、“瞿塘潮诗词评论家”奖项

(一)评选作品来源

从当年度(即上年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期间)在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白帝城诗坛》栏目发表的作品中选评。

(二)评选作者

获奖作者从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白帝城诗坛》栏目中年度发表个人专辑诗评6期以上者中优选确定。在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白帝城诗坛》栏目中首发诗评作品优先。

(三)评选名次

每年度依据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白帝城诗坛》发表诗评专辑数量、质量情况评选三至五名。

(四)评定程序

由编辑部主编提名,送评审组评定,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。

(五)奖励办法

由中华诗词学会、重庆市诗词学会、奉节县人民政府联合颁授获奖证书、奖杯及奖金。奖金金额为每位三千元人民币。

二、“瞿塘潮诗词论文杜甫杯”奖项

(一)评选作品来源

从当年度(即上年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期间)在《瞿塘潮诗评》《三峡之巅》栏目发表的作品中选评。

(二)评选作者

获奖作者从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三峡之巅》栏目中每年度发表作品作者中优选确定。在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三峡之巅》栏目中首发文章优先。

(三)评选名次

每年度依据【瞿塘潮诗评】之《三峡之巅》发表诗词理论文章数量、质量情况评选一至三名。

(四)评定程序

由编辑部主编提名,送评审组评定,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。

(五)奖励办法

由中华诗词学会、重庆市诗词学会、奉节县人民政府颁授获奖证书、奖杯及奖金。奖金金额为每位五千元人民币。

三、评审组组成和颁奖时间及地点

(一)评审组成员由三至五人组成,由中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主任提名,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。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完成评审工作。

(二)奖项评选候选人不得担任评审组成员。

(三)颁奖时间及地点由奉节县人民政府决定。

本决定及办法解释权归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。

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、重庆市诗词学会、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及【瞿塘潮诗评】编辑部之前发布的征奖文件内容一律以此正式文件为准。

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

2023年8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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